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综合发展 >> 正文 综合发展
院字〔2014〕5号-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国际化交流的有关办法
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院德育工作组 日期:2016-11-01 点击: 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科学学院

院字〔2014〕5

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国际化交流的有关办法

为了提升我院学生国际化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水平,学院决定鼓励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出国(出境)学习和交流,提高学院资助强度。具体方案如下。

1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利用学院试点改革经费和研究生院支持经费配套,对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进行资助(满足其参加一次国际会议的费用)。在研究生院对研究生支持10000元的基础上,如果该研究生在上一年度发表了1篇及以上学校认定的重要国际期刊论文,则地学院将视其是否作学术报告匹配5000-10000元(展板5000元,报告10000元)以内的经费支持;如果高年级本科学生发表了1篇重要期刊SCI论文(含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则地学院将给以不超过20000元的经费支持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2、资助优秀研究生出国(出境)学习

在继续支持研究生申请申报学校《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基础上,学院每年从未获得学校和国家支持的申请者中优选博士生出国学习。支持硕-博连读生或者直博研究生采取 3(前3年在国内)+2(后2年在国外)的方式(学院全额资助)、支持3年学制博士生采取2(前2年在国内)+1(后1年在国外)(由学院和导师各承担50%)的方式在国外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学习和科研工作。出国(出境)期间的生活费用标准参照《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由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共同承担。每学期结束由学生和导师向学院汇报该生国外学习进展和成果现状,由导师提出是否继续后续年度的资助。

申报条件和程序与《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相同。

3、资助优秀本科生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

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定,分层次选派优秀本科生出国(出境)学习和国际交流:

对推荐免试攻读本院硕士研究生的大四学生,学院全额资助学生进行3-6月科研训练和学习(如到海外知名高校或实验室学习、完成毕业论文、进行双学位研究生培养等);半额资助高年级学生(本科三、四年级)到海外知名高校进行1-6个月的科研训练和学习;半额资助低年级学生(本科一、二年级)利用寒暑假时间到海外知名高校进行短期学习交流。

学院资助范围包括参加会议的会议费、签证费、往返国际机票(经济舱)及海外生活费。

本规定自20143月开始执行。

地球科学学院

201433

院字[2014]5-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国际化交流的有关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