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院制度 >> 正文 学院制度
院学字【2015】10号-关于本科生科研立项的实施细则
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院德育工作组 日期:2015-08-24 点击: 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科学学院

院学字〔2015〕10

关于本科生科研立项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思维,强化学生地质技能、科研能力的训练过程,学院对本科生科研立项工作进行补充和完善。具体细则如下:

1重视科研立项工作。科研立项是本科生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重要环节,也是学院实施导师制,对学生进行全面引导的有效载体。积极倡导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并完成一次科研立项活动。

2作为选拔优秀学生主要参考依据。本科生科研立项活动实施和完成情况将作为我院学生本科生海外科研训练、推荐免试研究生、考研优先录取、资助推免生进行国际交流等选拔学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3科研立项的范围及流程。立项范围涵盖:基础理论研究、仪器设备的研发和改进、发明专利等。立项的流程:结合专业知识,探究专业前沿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形成完整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路线,最终撰写出具有一定理论、实验数据、科技含量的项目研究报告或者研发出具有创新性成果、技术和方法。立项者需认真撰写《本科生科研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

4本科生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科研项目。本科生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文献阅读、项目开展、野外工作、实验分析、过程考核、结题审核等环节由导师负责指导。立项实施重点考察学生实际参与情况和过程完成效果等,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分别在立项中期和结题审核前,在导师团队的组会上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并提交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导师给予评定意见。导师同意结题者,方能参加学院科研立项结题答辩。学院负责统一组织立项申请、中期考核和结题答辩个环节。

5学院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辅导活动。学院经常性组织开展围绕学生科研立项为主要内容的老师与学生、研究生与本科生之间的交流辅导活动。

6科研项目中期、结题考核。

学院统一组织中期考核,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中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院中期考核答辩。中期考核重点考核学生在项目中做了什么?,具体内容包括:文献阅读、团队交流、野外工作、实验分析、导师评价及初步成果。考核方式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各占50%。一是导师鉴定成绩。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给予鉴定,并评定成绩(见附件2)。二是评委考核成绩。学生进行PPT展示、回答评委提问,评委根据学生项目中期过程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评定成绩。

学院统一组织结题考核,学生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向学院提交《本科生科研立项结题报告》(见附件3),参加学院结题答辩。结题考核由两部分组成:导师评审占40%、结题答辩占60%。结题应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结题论文(或结题报告)、导师对学生结题论文或结题报告(单独提交)和科研工作的评定意见(见附件3)。结题考核为优秀的项目,学院将积极选送到校级参加学校科技论文报告会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等项目。并可进入学院重点项目或团队培育项目的新一轮资助。

7学院经费支持。经费支持主要体现在项目费用支出和结题优秀项目的奖。对结题合格的同学采取项目费用开支实报实销制(主要指差旅费、版面费、部分测试费、打印复印等),原则上每个团队不超过2000;对结题优秀的同学实行分等级奖励,并且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优先申请新一轮本科生科研立项项目。项目立项和结题实行淘汰制,对达立项和结题要求的科研项目实施淘汰制。

8科研立项时间安排:科研立项周期为一年。一般定于每年5-6月立项、次年5-6月进行结题。

附件1本科生科研立项申报书

附件2:本科生科研立项中期考核表

附件3:本科生科研立项结题报告

                                                地球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本科生  科研立项  实施细则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科学学院                         2015年6月5日印发

附件1-本科生科研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2-本科生科研立项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3-本科生科研立项结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