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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院德育工作组 日期:2014-09-22 点击: 次

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调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3108号)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地大校办2012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本年度国家下达给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17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2人,硕士研究生113人。各学评选推荐名额具体见《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分博士、硕士两类,见附12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学制内全日制在读的非委培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在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如第二次申请,成果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申请条件具体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地大校办201265号)。(研究生管理工作手册201341页)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

1、研究生本人自愿向本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社会活动获奖证书等材料。本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校。

2、研究生院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在全校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部相关管理部门。 

四、时间节点

1021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申请、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

报送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3,正反两面打印)、《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附6)及相关证明材料。

1023日至31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获奖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其获奖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2、各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按统一格式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交至培养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wcug@163.com。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确保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质量和工作进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二O一三年十月八日